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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涡阳县丹城镇重兴村村室工程重大坍塌事故三责任人被起诉
时间:2016-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不组织工程招标    不督促隐患整改

 

    安徽省涡阳县丹城镇重兴村村室工程重大坍塌事故三责任人被起诉。

    去年9月,安徽省涡阳县丹城镇重兴行政村在村室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坍塌事故,造成了1死16伤的严重后果。7月27日,在这起事故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涡阳县丹城镇原党委委员黄影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涡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工程承包人刘长华、具体施工人员陈学习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也同案被起诉。
    涡阳县检察院指控,2015年7月6日,涡阳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推进2015年度村室建设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全县68个村室进行新建或扩建,其中涡阳县丹城镇重兴行政村村委会的村室属新建村室。该文件还强调,2015年度村室建设主体为各镇(场、街道),工程需通过公开招标、议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实施该项目的是丹城镇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委员黄影。随后,黄影通知重兴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由你们村自行建设,建设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张某某向黄影汇报了村室的建设布局,黄影表示同意。
    同年8月6日,张某某代表重兴村村委会与该村村委会委员刘长华,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刘长华在没有建设资质的情况下,又将该工程转交给同样无资质的村民陈学习进行具体施工。施工期间,涡阳县城乡住房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在对该村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村室建设设计不合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遂责令其停工整改,但刘长华、陈学习置之不理,继续施工建设。2015年9月24日,在拆除二楼橡胶模板的顶柱时,发生楼面整体倒塌,当场造成1人死亡、16人受伤。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黄影的刑事责任,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刘长华、陈学习的刑事责任。
    据了解,该起事故发生当天,涡阳县政府即成立由县检察院、县安监局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村室建设工程违规发包,无图纸设计文件,建筑物结构不合理,存在严重结构安全隐患,承包人无施工资质承揽工程,现场施工极不规范,违规操作,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不力等原因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黄影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根据上述认定,2015年12月17日,涡阳县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黄影立案侦查。今年1月12日,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案件侦查终结后,于5月4日移送审查起诉。涡阳县公安局对刘长华、陈学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侦查终结后,于6月23日移送涡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涡阳县检察院受理后,依法告知各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