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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涡阳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0-06-12  作者:李亚飞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最高检关于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部署安排,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将案件处理结果置于阳光之下,6月11日上午,涡阳县人民检察院对相某某故意伤害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近亲属全程参与。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拟不起诉理由做了全面陈述,并征求被害人近亲属、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及律师的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均发表意见,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而引发,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相某某主动投案,认罪态度较好,愿意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审查程序合法,运用法律适当,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相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与会人员纷纷为涡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会的做法点赞,认为检察机关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既依据了法律,又兼顾了情理,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了司法“温度”,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工作理念。

  涡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听证会机制,使其成为常态化,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将案件办理纳入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谋划,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实现刑事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