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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七个子女竟无人赡养,检察机关出庭支持起诉保护弱势群体权益
时间:2020-08-13  作者:许志鹏、王洁琼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8月13日涡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在原告所在村委会开庭审理了武某夫、武某氏与武某刚等人赡养费纠纷一案83岁高龄的武某夫和79岁高龄的武某氏夫妇育有七个子女,由于年事已高武某氏患病卧床不起,武某夫也已经丧失劳动能力虽然二人育有七个子女但是却无人赡养生活窘困二人无奈将七个子女起诉至涡阳县人民法院

  为有效化解低保户现实困境,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本院第一时间启动支持起诉程序,从老年人权益出发,以维系亲情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明法析理,与武某夫妇及其子女们进行面对面诚恳交谈,积极引导双方从有利于家庭和睦的角度去化解矛盾。庭审中检察官当庭宣读支持起诉书并支持举证,涡阳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本院出庭意见,判决七子女每人每月支付二人赡养费500元。

  检察官释法:什么是“支持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在一般情况下只能由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生争议的主体提出,无需其他组织或个人干预。在特殊情况下,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不敢或不能独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有关组织给予支持,运用社会力量帮助弱势单位或个人实现诉讼权利,这就是支持起诉制度。

  当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社会弱势群体利益受到侵害时,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受害单位或个人提起诉讼。常见的支持起诉类型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工伤索赔、赡养费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

  涡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方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保护和弱势群权益保护职能积极办理支持起诉案件。截至目前,涡阳县检察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3件,其中赡养费纠纷2件,追索劳动报酬9件,机动车交通责任纠纷2件,人民法院已做出判决结果的案件均支持了本院的诉请。

  涡阳县检察院通过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本院将不断总结,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加大对弱势群体案件的监督力度,主动提供法律帮助、支持其通过司法渠道解决诉求,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