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深化检察机关行政诉讼执行监督工作,今年5月,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委托省院第七检察部组织精干力量,代拟《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执行监督工作指引(试行)》。省院第七检察部在全省范围内挑选包含涡阳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陈高伟在内的5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
在五个月的时间里,专班成员撰写了《行政诉讼执行监督若干问题研究》专论,为起草工作指引奠定了理论基础;草拟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执行监督工作指引》初稿,在全国数个版本中脱颖而出,得到了最高检七厅的充分肯定。12月5日,安徽省检察院对专班成员5人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