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涡阳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情刑事犯罪,做好内部疫情风险防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院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最高检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站在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最现实检验,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来抓。先后多次作出具体部署,动员全院干警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迅速进入战斗状态,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第二,建立健全组织制度。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加强对办公室、走廊、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消毒工作,要求进入办公区域的所有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强化疫情防控时期的值班监督检查,要求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无缝隙坚守岗位,明确责任到人,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协作,有效应对各种疫情突发情况。加强疫情信息排查及报送。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摸排全院干警及身边人近期是否有武汉居住史或旅行史,要求干警每天8:30之前报送自己的身体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第三,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安排干警协助社区做好封闭式管理工作,严格核查登记、加强重点人员管理服务,强化物资生活保障,同时要求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单位、社区的管控措施积极配合、令行禁止,模范遵守各项具体规定。
第四,同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在做好日常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抓实抓好办案监督,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不等、不拖、不推。例如,坚持提前介入制度,与县公安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涉疫情刑事案件,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围绕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引导侦查取证,为案件快速办理奠定基础。截至2月13日,涡阳检察院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2件,分别为方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和刘某某在微信上以口罩批发名义实施的诈骗案。目前,犯罪嫌疑人方某某已被隔离治疗;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取保候审,退还犯罪所得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