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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倾听诉求明曲直,释法说理维权益
时间:2021-03-25  作者:孙倩倩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始终坚守着一切为了人民的初心,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抓手,力争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近日,我院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中,被告人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原则,检察官提出了从轻的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收到判决书后,在事实和证据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张某某又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我院承办检察官在收到上诉书后,并没有简单的“一抗了之”,而是多次与被告人耐心沟通,详细询问其上诉理由,张某某称其上诉是因为家中有病人需要照顾,希望二审改判缓刑。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人一方面向其释法说理,再次给被告人详细解释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和量刑规则,说明其不适用缓刑的原因;另一方面也向其告知了自愿认罪认罚又反悔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其二审裁判时不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且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后,二审还可能加重处罚。被告人在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后,自愿撤回上诉,目前二审已裁定准许撤诉。

涡阳检察在办案过程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既节省了被告人的时间和诉讼成本,避免了不必要的二审程序,节省了司法资源,也促使被告人形成尊重认罪认罚具结和承诺的自觉,从而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精神,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同时也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