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2021年3月31日,我院本着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焦某某是否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召开了一场不公开听证会。此案是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的一次积极探索。
本次听证会邀请了公安局、教育局、县妇联、团县委、关工委、县法律援助中心、学校的人员参加,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本次不公开听证会进行全程监督,以最大程度保证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公正。
会上,检察官宣读了听证会纪律,并要求参会人员承诺对案件保密,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不被泄露,并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量刑情节、社会调查情况、家长教育监护情况、焦某某案发前后表现以及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依据。
不公开听证会上,焦某某的监护人认识到自身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愿意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后续帮教工作,督促孩子改过自新。焦某某也表示非常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定将深刻反思,牢记教训,遵纪守法,努力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会后,参会人员肯定了这场未成年人拟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不公开听证会召开的必要性,纷纷表示这场听证会有利于案件的公平公正办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增强司法公信力,也是检察机关“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