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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1年涡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04  作者:孙紫薇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11日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涡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张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涡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涡阳综合实力快速提升、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五年,也是涡阳检察工作稳步推进、检察事业长足进步的五年。五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成效。

  一、紧扣高质量发展,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紧紧围绕涡阳高质量发展发力,努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摆在突出位置,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专项行动,切实防范化解“套路贷”、非法集资等金融领域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受理该领域案件1926人,批准逮捕1520人,受理审查起诉2036人,提起公诉1833人。成功办理谢某奎违法发放贷款罪、挪用资金罪一案,保障了30余名老百姓的利益,有效化解了金融领域的风险隐患。针对金融领域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监督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切实推进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落深落实,有效维护了老百姓的“钱袋子”安全。

  助力决战精准脱贫攻坚。严惩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依法办理贪污征地、扶贫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315人,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开展精准帮扶,组织全院64名干警结对帮扶163户贫困户,积极开展定期走访帮扶、扶贫政策宣传、“清洁家园”等活动,累计向贫困村提供物资及捐款46.8万元,先后选派6人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常驻队员,所帮扶贫困村如期脱贫摘帽。助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进行有效衔接,开展送法进村、司法救助等活动,为20名因案致贫的贫困户发放司法救助金52.3万元。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425人,涉及金额597.5万元。

  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6件,其中提前介入办理的祝某某污染环境案,是2020年安徽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第一案。该案涉案危险废物达50余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我院对祝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2.79万元。建立“三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参与“清河行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8件,清理恢复河沟32条,消除河道安全隐患29处,督促治理排污口3处,该做法被《安徽日报》报道。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当事人补种树木1000余棵,治理恢复耕地和林地30余亩,为修复生态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打击犯罪”和“服务保护”并重,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提起公诉124人。认真落实“六稳”“六保”各项要求,做实对各类企业的平等保护,办理侵犯民营企业权益案件1113人;精准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监督撤案9件,不批准逮捕4人,不起诉2人,维护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与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涡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开通民营企业检察服务热线,畅通民营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并通过开展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和主动服务民企走访调研等活动,切实增强司法办案和检察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筑牢疫情防控法治防线。积极融入疫情防控大局,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第一时间组织检察干警深入一线参与联防联控,开展社区登记、卡点执勤、入户排查等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涉疫犯罪,成功办理两起涉疫案件,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和疫情防控秩序。实行“无接触”办案模式,充分运用远程提讯等智慧检务设备,开展远程提审198次、远程接访95次,保障“办案不掉线、质效不降低”,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空中法治小讲堂,观看次数达5000余次,为全县中小学师生和家长送上了一份“法治大餐”。

  二、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在平安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扛起平安涡阳建设的责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切实维护人民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第一责任,批准逮捕各类犯罪15131835人,提起公诉31103794人。始终保持对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提起公诉159167人;突出惩治“黄赌毒”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提起公诉147232人;充分保障网络安全和群众财产安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涉“两卡”犯罪,提起公诉147232人,对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提起公诉565718人。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任务抓紧抓实,院领导亲自挂帅指挥,建立专项案件优先办理、快捕快诉工作机制,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要求,确保将涉黑恶案件办成“铁案”。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438人,提起公诉674人,均获有罪判决,有效遏制了黑恶犯罪的嚣张气焰。办理的沙某意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件。统筹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发现并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160条,查封、追缴涉案财产1271.7万元。着眼长效常治,针对黑恶案件中反映出的行业监管缺失、社会治理漏洞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5件,加强源头治理。坚持工作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

  深度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完善办理群众信访制度,共接待群众来访1819人次、接收来信402件次,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让群众少跑路、易办事。实行院领导带头包案制,检察长接访100余次,开展公开听证83件次,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7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不批准逮捕741人,不起诉357人,积极促成刑事和解,有效修复社会关系;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办理,适用认罪认罚案件16681959人,案件适用率由2019年的33.2%提升到2021年的95%,量刑建议采纳率98%,实现司法效率、办案效果双提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63件,对无羁押必要的132人变更强制措施,尽力消除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3820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7234人。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要求,推动落实教师人员入职查询制度,确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机制,集中高效解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适时运用社会调查、社会力量介入、心理疏导、心理测评、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深入了解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及犯罪原因等,共开展社会调查376人次,心理评估64人次,尽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其重返正途。全面推行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坚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7名法治副校长为全县8万余名学生送上近200次法治讲座,增强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切实保护未成年受害人身心健康,推行“一站式”询问机制,避免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探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共发送涉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领域检察建议27份,及时对28名因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救助47.1万元,体现司法温情、温暖。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普法宣传,制作的微视频《未梦前行》、沙画《青春之殇》和“法治云课堂”、检察开放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广受社会好评,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安徽省妇女维权岗”等多项荣誉,经验做法在全省得到推广。

  三、聚焦司法办案,在法律监督中展现检察作为。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112件,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131件,撤案81件,纠正漏捕30人、漏诉75人,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96份。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5152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4次,审判环节提出书面纠正违法行为28件次。强化对刑事判决的审查,提出抗诉39件,提请抗诉7件。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职责,针对社区矫正核查预防脱漏管,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40份,对严重违法违规的社区矫正对象,发出收监检察建议13份;针对附加刑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67份;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5件;监督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37人。同时,我院注重强化诉讼监督机制研究,相关理论研究在全省第十八届理论年会上进行学习交流。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依法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412件,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4件,提请上级院抗诉21件。深化民事审判程序监督,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87件。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对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133件。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办理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等诉讼案件24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55件,涉案金额约1800万元,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持续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优势,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121件,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73件,对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在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调查核实,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大力推进公益诉讼监督。共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3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发出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检察建议12件,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发出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建议86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追偿国有财产2000余万元,有效防止国有财产流失。联合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开展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专项行动,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促使96名无名烈士遗骸迁至涡阳县烈士陵园集中管理保护。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领域的公益损害问题,发出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82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集中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古树名木保护、文物古迹保护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获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我院公益诉讼检察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

  四、深化制度完善,在司法改革中压实检察责任。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顺利完成反贪、反渎和预防职能、机构及人员转隶,做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后工作不断、节奏不乱。转隶前,保持办案力度不减,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2832人。面对查办职务犯罪改革新形势,扎实做好“两法衔接”,推进监检衔接规范化,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转隶以来,受理监委移送案件475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144人;依法自行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2人,均已提起公诉,有效打击和震慑了腐败犯罪。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的13个部门整合为8个部门,检力资源更加优化,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加强监督资源整合,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审查起诉时间明显缩短,“案-件比”持续降低,由2017年的1.44降到1.19,办案效率大幅提升。完善权力清单,做好检察官入额遴选和动态调整,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责任追究等机制,经过5次遴选,我院先后有15名干警入额担任检察官,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有19名员额检察官退出员额。

  探索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建成远程提讯室、远程视频接访室等功能室,配备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办案辅助设备,为检察办案插上“科技翅膀”。积极推行“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全面上线应用,实现对检察工作全流程规范化、智能化管理。依托小包公智能量刑、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和智慧公益诉讼平台,提高干警办案能力和水平。坚持向科技要“检力”,在全市率先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自2021年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办理律师互联网阅卷申请79件,通过信息化手段最大程度地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执业权利。

  五、深化检务公开,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力。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监督,打造阳光司法新常态,提升检察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增强和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社会各界代表20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旁听庭审大观摩等活动;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汇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我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公益诉讼检察、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配合做好县人大常委会对相关工作开展调研。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围绕“美丽乡村检察行”“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同舟共济、检护明天”“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等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11场次,向社会展示检察工作,传递检察正能量,提升检察公信力。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坚持“能公开尽公开”,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699条、公开法律文书332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6条。着力打造“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检察动态、普法宣传信息3300余条。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全部案件纳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管理,全程进行个案流程监控。建立完善的“案件评查量化评价”机制,采取常规抽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评查案件5000余件,全面提升了案件质量。不断完善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检察长和检委会对司法办案的“三级把关”作用,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和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摆脱过去以“数量”取胜的考评办法,构建起以质量和效果为核心的业绩考评办法,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引导检察官更好地办理案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六、聚焦自身建设,在强基固本中锻造检察铁军。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之下,深入推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三查三问”等活动,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重大事项、办理的重大敏感案件等,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汇报。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建设管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学党史上下真功,提升学习的自觉性,共开展各种学习、研讨活动113次;通过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开展党史专题宣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坚持以“学史力行”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落脚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职责办实事、促工作,结合“邻长制”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帮助群众做实事1300余件。充分发挥党建品牌效应,努力打造“一个支部一个特色”和“党建+工作”模式,实现党建和业务的联动推进,2020年被评为“五星基层党组织”,先后荣获县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30余项。

  扎实开展教育整顿。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从严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开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66场次,集中学习研讨39次,筑牢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征求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意见,深入查纠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梳理出顽瘴痼疾问题34个,逐项整改落实到位。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制定实施15项规范性文件,并针对性推出具体改进举措。坚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最高标准,推出的6项检察为民事项全部落地见效。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注重日常监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扎实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强化廉政教育、规范内部权力运行、狠抓司法办案等进行廉政风险防控。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会商制度,从严要求和管理检察人员。五年间,因违规违纪共有8人被给予诫勉处理,2人被给予纪律处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三个规定”的执行落实,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4件,使“逢问必录”成为检察人员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坚固堤坝。

  各位代表!五年来,涡阳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省文明单位”等72项集体荣誉,有120余人次受到各级表彰奖励。这些成绩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涡阳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时代发展赋予的更重责任还不尽适应:一是检察理念还需持续更新、转变,仍然存在思想不够解放、理念不够更新、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现象;二是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存在一定差距,法律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服务大局工作仍需加强,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的检察产品从“有”到“优”还有距离,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存在薄弱环节,少数干警纪律作风有待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力气予以认真解决。

  今后五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县域突破、全省先进”目标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和司法公信力,为全面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美好涡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握牢检察工作政治方向。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化政治学习制度,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始终秉承“十个坚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努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

  二、立足涡阳发展新局面,提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涡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聚焦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环境安全、涉众型经济犯罪及新型网络犯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聚焦社会稳定、群众安宁,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完善涉企司法办案、法律服务、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法律监督与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融合,在社会矛盾化解、弱势群体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展现检察担当,深化“枫桥经验”检察版内涵;创新检调对接模式,提高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的适用率,开展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和训诫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突出打击涉农犯罪,持续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在改善人民生活中展现检察担当。

  三、深化检察担当的自觉,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持续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地见效,把精神要义、具体要求融入检察工作中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新期盼,建立刚性监督、精准监督体系,努力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率。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配合制约,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深入贯彻《民法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民事权利;继续抓好民间借贷等领域虚假诉讼案件监督办理,维护司法秩序和社会诚信。以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抓手,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新领域公益诉讼探索,更好地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和价值。注重科技创新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补齐数字赋能短板。

  四、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落实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总要求,把队伍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持续加强检察人才建设,通过理念引导、班子引领、能力提升系列举措,不断完善教育培训、人才培养、考核评价制度,着力培养高素质的“四大检察”人才,优化检察文化和宣传品牌建设,增强全院干警凝聚力和向心力,提振队伍精神状态。持续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力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践行严实深细工作作风,严守检察权力边界,保持清正廉洁,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展望未来五年,涡阳经济发展正迸发蓬勃生机,涡阳检察工作也必将大有作为!在“十四五”新征程中,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主动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深度融入县委中心工作大局,坚持“三严三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忠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为实现涡阳“县域突破、全省先进”的目标而奋斗,以检察工作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